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贵州省相关要求,为保护项目拟建地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万吨/年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万吨/年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贵州正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瓮安县银盏镇瓮安经济开发区循环工业园区 ()总投资:.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生产 万吨/年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变更工艺及产能生产万吨/年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工艺改变、排水方式改变,全面改变平面布局。项目南北宽约,东西长 ,征地面积为。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正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丙万 联系人电话: 邮箱:@. 地址:贵州瓮安县银盏镇瓮安经济开发区循环工业园区 三、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贵州贵和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座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地址 链接:://..//_?= 提取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格式见附件,个人和企业可自行下载后,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要求,注团体单位提出意见后必须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或则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交意见表原件或则将意见表进行扫描牌照后传至邮箱内。 六、公示时间 至公示日起个工作日。 七、意见提交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贵州正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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