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号)及《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发改重点〔〕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湛江港东海岛港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规模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公告,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湛江港东海岛港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港东海岛港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北部中科炼化配套码头区 、项目规模调整背景:根据中国石化对炼销公司国内液化气市场份额不降低的要求,在国内液化气表观消费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炼销公司液化气经营量需不断增加,华南市场液化气需求强劲,进口资源较多,属于液化气消费主要区域,为此,依托中科炼化公司建设进口液态烃储运基地,以提高市场竞争力。目前,北侧港口岸线已建个泊位,除液化烃泊位外其余泊位性质不大相符,万吨/年的及万吨/年的常温丁烷安排至已建的顺岸千吨级液化烃泊位(泊位编号液-)后,尚有及常温丙烷各万吨/年,共万吨/年的缺口。根据《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油品、液体化学品与低温液化烃装卸不得共用泊位,已批复泊位也无法满足万总吨船舶靠泊装卸的需求,因此需配套建设液化烃泊位。 、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已建个千总吨液化烃泊位调整为个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兼顾个千总吨液化烃船舶靠泊,泊位长度不变(),新增低温丙烷、低温丁烷卸船功能,新增年计划卸船任务量万吨,原有常温/丁烷、常温丙烷年计划装船任务量万吨,总计年任务量万吨,通过能力万吨。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计划施工工期为个月。 三、公告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的居民、商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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