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芳村体育中心室内场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芳村体育中心室内场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芳村体育中心室内场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3月7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458866 | 1 | 16154.199958(万元) | 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创优目标:保证获得市级工程优质奖。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1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48039 业绩情况:无要求 |
陈晓燕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103999 业绩:无要求 |
||||||||||||||||||||||||||||||||||||
(主)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35127K | 2 | 16218.548269(万元) | 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创优目标:保证获得市级工程优质奖。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1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43723 业绩情况:无要求 |
林蔓特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1202130671 业绩:无要求 |
||||||||||||||||||||||||||||||||||||
(主)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5212XH | 3 | 16086.712705(万元) | 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创优目标:保证获得市级工程优质奖。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1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25585 业绩情况:无要求 |
邓文斐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108701 业绩:无要求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1805018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09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