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雪亮工程”三期初步设计的复函
慈溪市公安局:
你局《慈溪市公安局关于申请对慈溪市“雪亮工程”三期初步设计审批的函》(慈公函〔2021〕35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编制依据和设计标准
本工程根据《“云上公安、智能防控”第一战略建设规划(2017-2020)》(省公安厅)、《宁波市公安智能视觉解析中心建设技术指南》等标准、规范编制。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市“天网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前端采集系统建设:改造升级原有3135路高清摄像机监控点位及视频存储系统;新建3150路结构化抓拍摄像机监控点位及视频存储系统;
(2)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建设:扩建9150路结构化抓拍图片数据存储系统(其中:新建视频点位3150路、村镇天网视频点位3000路、社会视频点位1000路、交警视频点位2000路);
(3)网络系统建设、智能分析应用中心硬件扩容、智能分析应用中心(智控平台)软件功能扩展、视频管理平台建设、网络安全建设、机房配套系统建设、设备调试及引电等。
三、项目招投标及建设工期
本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项目建设工期11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1549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用10077万元,利息、工程维护费、光纤租赁费5184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23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项目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慈溪市“雪亮工程”三期总概算表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