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112-04-01-776509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区地下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知识城范围供水管网局部改善连通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地下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知识城范围供水管网局部改善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地下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知识城范围供水管网局部改善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黄埔区地下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知识城范围供水管网局部改善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9月15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评标结果如下 ①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如下:
②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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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677771843T | 13913.70025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工期: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按招标文件要求)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伟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刘耀勇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2202310408;给水排水设计研究高级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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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50000198226573F | 13743.2420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工期: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按招标文件要求)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施工项目负责人:曾贤超;设计项目负责人:寇殿良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1201219136;交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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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14072.586900(万元)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工期: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按招标文件要求)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359日历天,比招标文件要求的365日历天提前6日历天完成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施工项目负责人:刘仲熹;设计项目负责人:仲崇军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112019202103979;给水排水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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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14099.91354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勘察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有峰;设计项目负责人:张道义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1202200244;给水排水设计研究高级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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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201004258003374 | 14274.240000(万元) |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工期: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按招标文件要求)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我司承诺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完工,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施工工期包含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工程完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暂定工期,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施工项目负责人:温晓章;设计项目负责人:贺超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京1442006200806026;给水排水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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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成)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91510000565682790A | 12696.950538(万元) |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工期: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按招标文件要求)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施工项目负责人:姜美泉;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明喜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7201850698;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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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成)陕西省三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12716.715008(万元) |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工期: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按招标文件要求)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365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施工项目负责人:胡科;设计项目负责人:周鑫辉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372023202404021;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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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工、贺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1907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2111879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2楼210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②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