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横河镇埋马村文化礼堂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横河镇埋马村文化礼堂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审批的函》(横政〔2021〕1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实施,对于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推动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横河镇埋马村,东临规划横河镇外口公寓(埋马点),南临规划彭南路,西临埋马村耕地,北临埋马村耕地,总用地面积2042平方米。
工程新建一幢文化礼堂,总建筑面积2086.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95.5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34.1%,绿地率30%。
三、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慈溪市横河镇埋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估算950万元,所需资金由慈溪市横河镇埋马股份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