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一期工程(邵岙水库分洪联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慈溪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一期工程(邵岙水库分洪联调工程)立项审批的函》(慈水利〔2021〕6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下游防洪压力,提升邵岙-上林湖水库联合供水能力,保障用水需求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对邵岙水库和上林湖水库进行分洪联调,总用地10248平方米,建设邵岙-上林湖水库2.6km联通隧洞,隧洞开挖洞径3.2m,设计流量15m3/s,配套建设隧洞进出口控制阀门,对隧洞出口上林湖村段约0.8km入库河道进行整治提升,对上林湖水库泄洪隧洞进行提升改造,新建出口控制阀门。

三、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慈溪市原水有限责任公司,由慈溪市水利局代为建设。

四、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估算10627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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