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后勤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慈溪市公安局:
你单位《慈溪市公安局关于提请批准慈溪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后勤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慈公函〔2021〕39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慈溪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后勤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慈发改审批〔2021〕340号)批准,并通过由我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初步设计,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编制依据
本工程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标准设计。
二、工程选址、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慈溪市看守所内南侧,总用地面积86880平方米。工程新建一栋后勤用房,新建建筑面积2511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58.2平方米,新建建筑占地面积708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5225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8628平方米,容积率0.6,建筑密度32.95%,绿地面积26100平方米,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120个。
三、工程结构设计
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等级为四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桩基础。
四、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期
本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工程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慈溪市公安局,由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代为建设。
六、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概算17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万元,预备费4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慈溪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后勤用房项目总概算表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8日